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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征求《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4

附件1

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科学规划“十四五”时期(2021年至2025年)会计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精神,并结合正在起草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制定《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用会计数据标准,推进会计数字化转型,支撑会计职能拓展,扎实推动会计信息化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会计信息化工作现状及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回顾。  

1.会计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支持会计工作转型升级。  

各单位积极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部分单位已经或正在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的集中处理,推动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为会计工作转型提供了坚实基础。单位内部控制嵌入信息系统的程度不断提升,为实施精准有效的财会监督奠定了基础。  

2.业财融合程度进一步加强,提升单位经营管理水平。  

财务软件为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企业资源计划(ERP)的普及为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融合奠定基础;新技术应用深度和广度的不断延展,促进了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的初步融合,有效提升了单位服务管理效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3.信息化新技术得到广泛关注,推动会计工作创新发展。  

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会计工作中得到广泛关注和普及,智能财务、财务共享等理念以及财务机器人等自动化工具得到应用,优化了会计数据的获取、加工方式以及会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积极推动了会计工作创新发展。  

4.电子会计资料普遍推广,促进会计信息深度应用。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持续修订完善,在国资监管、保险监管等领域有效实施;修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出台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相关规定,消除了会计资料无纸化的政策障碍,电子会计资料普遍推广,初步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生产、传输和存储成本,促进了会计信息的深度应用。  

在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应当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均衡,部分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仅满足传统会计核算需要,未能对业务和管理形成支撑和驱动;统一的会计数据标准缺失,制约了会计数字化转型进程,未能对财政工作、会计工作起到应有的支撑作用;对会计信息化相关数据资产和信息安全研究不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创新发展受到制约;社会合力推进会计信息化的氛围不浓,会计信息化对会计职能拓展的支撑不够显著;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存在短板,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后劲不足。  

(二)“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1.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全面开启。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迭代速度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全面开启,数字化应用场景对会计信息化实务和理论提出了新挑战,也提供了新机遇。部分单位尝试运用新技术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然而在实践中普遍面临标准缺失、制度缺位、人才匮乏等问题。  

2.单位业财融合需求更加迫切。业财融合与会计数字化转型相伴而生、相互促进,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标准化是业财融合的基础。一方面,业务创新发展和新技术创新迭代不断提出更加深入的业财融合需求;另一方面,多数单位业财融合仍处于起步或局部应用阶段,需求较为迫切。  

3.数据治理和数据资产日益重要。随着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会计数据正在成为单位重要的数据资产(数据资产是相对于实物资产,以数据形式存在的一类资源,并非有关会计准则制度定义的“资产”)。通过将零散数据转变为标准化、结构化数据,形成数据资产,发挥会计数据的价值创造功能,是会计工作实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途径。单位财会部门主导或参与的数据治理日益普遍。然而会计数据资产的服务能力和可交易的会计数据产品仍相对匮乏,成为会计数字化转型的制约因素。  

二、“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全局,积极支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构建形成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充分发挥会计信息在服务宏观经济管理、会计行业管理、政府监管、单位内部治理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大局、服务发展。准确把握全球信息化脉搏和规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战略部署,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财政中心工作、会计管理工作和单位会计数字化转型。  

2.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直面“十三五”期间会计信息化发展中痛点难点问题,充分认识新时代会计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集中力量解决会计信息化进程中面临的数据标准和法规制度供给侧的基础性、系统性问题。  

3.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坚持系统化发展理念,注重统筹谋划、战略布局,坚持重点突破、分步实施,逐步解决数据标准缺失、系统烟囱林立、发展水平失衡等问题,努力推动会计信息化可持续协调发展。  

4.鼓励创新、包容共享。以技术和管理创新为动力,鼓励社会各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展各种会计信息化应用探索和创新,促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包容与共享发展。  

5.确保安全、稳妥有序。在有序推进新技术应用的同时,保证我国会计信息系统总体安全。在行业和地区会计信息化水平仍不均衡的条件下,科学推动适用于不同单位、不同阶段实际需要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的有序应用。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以信息化支撑会计职能拓展为主线,以数字化和标准化为突破口,引导和规范我国会计信息化关键技术、数据标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人才建设等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  

——建立健全会计数据标准体系。结合国内外会计行业发展经验以及我国会计数字化转型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会计信息系统输入、处理、输出等各环节的会计数据标准,形成较为完整的会计数据标准体系。  

——持续完善会计信息化制度规范。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顺应会计工作应用新技术的需要,完善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软件功能规范等配套制度规范,探索建立会计信息化工作分级分类评估制度、财务软件功能第三方认证制度等机制。  

——加快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单位会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鼓励单位探索会计数字化转型的实现路径,运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推动缩小乃至消除单位与单位、单位与监管部门间的会计数字鸿沟,实现全社会会计信息化应用整体水平的提升。  

——加速会计数据资产流通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会计数据资产管理、利用和交易以及会计信息安全的研究,提升会计数据的质量、价值与可用性,有效发挥会计信息在经济资源配置和单位内部管理的作用,支持会计职能对内对外拓展。  

——初步实现会计监管信息互通共享。通过数据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交换平台等方面的基础建设,打破监管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初步实现监管部门间会计监管数据的互通和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立会计数据标准体系,推动会计数据治理能力建设。  

统筹规划、制定和实施覆盖会计信息系统输入、处理和输出等环节的会计数据标准,为会计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  

1.在输入环节,加快制定、试点和推广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统筹解决各种电子票据开具、入账和归档全流程的自动化、无纸化问题。到“十四五”时期末,实现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对主要电子票据和各类型单位的有效覆盖。  

2.在处理环节,探索制定财务会计软件底层会计数据标准,对会计核算系统的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并在一定范围进行试点,满足相关监管部门获取会计数据生产系统底层数据的需求。  

3.在输出环节,推广实施基于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企业财务报表会计数据标准,统一企业向不同监管部门报送各种报表的会计数据,降低报送成本、提高报表信息质量,增强会计数据共享水平,提升监管效能。  

4.制定并实施各类会计信息交换所亟需的其他数据标准,如小微企业融资会计数据增信数据标准、审计函证数据标准等,助力解决社会公共基础数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发挥会计数据在资源配置中的应有作用。  

(二)制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软件功能规范,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机制。  

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建设、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提供法制保障。研究制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软件功能规范,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提高财务软件质量,为会计数字化转型提供制度支撑。探索建立会计信息化工作分级分类评估制度和财务软件功能第三方认证制度,督促单位执行财务软件功能规范或选择符合功能规范的软件,推动会计数据标准严格实施。  

(三)深入推动单位业财融合和会计职能拓展,加快推进单位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通过会计信息的标准化和数字化建设,推动单位深入开展业财融合,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加强数据中台建设,探索形成一批分布于各单位的可扩展、可聚合、可比对、结构化的会计数据资产。夯实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数据基础,助推单位开展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管理会计活动,加强绩效管理。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信息化配套建设,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推动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加强风险管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供企业可持续报告编报所需的数据,加强社会责任管理,增强会计数据支撑单位提升绩效管理、风险管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加强函证数字化和审计报告防伪等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围绕审计数据采集、审计报告电子化、行业管理服务数据、电子签章与证照等领域,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数据标准体系。鼓励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探索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打造全流程的智能审计作业平台及辅助工具,逐步实现远程审计、大数据审计和智能审计。大力推进审计函证数字化工作,制定、完善审计函证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加快函证集中处理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审计函证数字化试点工作,鼓励函证电子化平台发展和规范、有序、安全运行。建立审计报告单一来源制度,推动实现全国范围“一码通”,从源头上治理虚假审计报告问题。  

(五)优化整合各类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切实推动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  

优化全国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会计人员信用信息,有效发挥平台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会计人员管理效能。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日常监测,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大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力度,进一步满足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信息需求。升级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实现对行业发展状况的实时动态跟踪,完善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信息公示,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有机整合各类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稳步推进会计行业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运用会计行业管理大数据,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数据支撑。  

(六)加速会计数据资产流通和利用,有效发挥会计信息在服务宏观经济管理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通过推动会计数据标准化和结构化,将会计数据转化为会计数据资产,发挥会计信息在资源配置中的支撑作用。以会计数据标准为抓手,支持各类票据电子化改革,解决会计数字化转型的输入数据瓶颈问题。制定并推动实施小微企业融资会计数据增信数据标准,为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数据增信。在统一规划下,通过监管部门对单位会计数据的有机集聚,分阶段形成分布式国家会计数据管理模式,增强会计数据支持和参与政府监管的能力。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通过与相关数据的聚合,反映宏观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及发展趋势,为财政政策、产业发展政策等及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发挥会计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的服务作用。  

(七)探索建立共享平台和协同机制,推动会计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  

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会计数据标准执行,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联合构建分布式国家会计数据管理体系,探索组建跨部门的会计信息交换机制和共享平台,初步打破消除部门间会计信息孤岛。到“十四五”时期末,初步实现各监管部门在财务报表数据层面和关键交换数据层面上的数据共享,基本实现财务报表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和单一来源,有效降低各机构间数据交换和比对核实的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八)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加强会计信息安全和跨境会计信息监管。  

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策略,在全面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的同时,重点保障部门监管系统中会计信息的安全。增强会计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监控体系,建立信息安全的有效保障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探索跨境会计信息监管标准、方法和路径,防止境外机构和个人通过违法和违规手段获取会计信息。  

(九)加强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繁荣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  

鼓励单位加强复合型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高等院校加大会计信息化学术研究生和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力度。在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会计专业高等和职业教育大纲中增加对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数字化转型的能力要求。推动理论界研究会计数字化转型的理论、机遇、挑战、效果、安全、伦理等基础问题,研究分布式国家会计数据管理体系、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等重大问题,形成一批能引领时代发展的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前沿成果。  

四、规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要加强与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运行高效、职能明确、分工清晰的会计信息化工作机制,实现政策制定和政策实施的联动协调,形成推进合力。各地区(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本规划制定本行业本地区的会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切实将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注册会计师协会要以行业信息化战略为引领,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数字化转型,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快起草会计信息化国家标准,设计会计信息化发展蓝图,推动会计信息化发第三方评价工作。  

(二)精心推动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需要,制定会计信息化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强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本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各单位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财务会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会计信息化职责,积极推动业财融合和会计职能拓展。代理记账公司要积极探索会计资源共享服务理念,探索打造以会计数据为核心的数据聚合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会计数据资产实现价值。财务软件和相关咨询行业要切实探索新技术在会计信息化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场景,积极助力会计数字化转型。中国会计学会等专业学会协会和理论界要加强会计信息化最新理论研究,为会计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力支持。  

(三)加强监督考核,确保落地见效。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加强对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督促与落实;要定期检查、评估规划的落实情况,推广先进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会计信息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录1

附录2

附录3

附件2  

《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科学规划、全面指导“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精神,并结合正在起草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在总结“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分析“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打造数字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以数字化信息化技术为依托,以推动会计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健全完善各种会计审计数据标准和安全使用规范,推动会计职能对内对外双向拓展;同时提出要抓好《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等三项子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推动重点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见效。  

《规划》的编制,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建设数字中国,提高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对于促进会计职能对内对外拓展,提升我国会计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实施《规划》,将加强对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规范我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制度建设、系统建设、人才建设等,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  

二、起草过程  

2021年下半年以来,围绕《规划》的编制,我们先后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前期研究。2021年7月至8月,组织有关会计信息化专家,就如何做好“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深入讨论,并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和财政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撰写了《规划》大纲,后续根据有关专家意见对大纲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起草初稿。2021年9月,根据《规划》大纲,我们起草了《规划》初稿。起草过程中,我们邀请有关信息化专家对初稿开展了多次内部研讨,并于10月9号征求了司内各单位的意见。  

(三)组织专家论证。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10月15日,我们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开展有关政府部门、企业、高校、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11位信息化专家,对《规划》初稿进行研讨论证。  

(四)形成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后,我们再次征求了司内各单位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和司内各单位意见,对《规划》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1日,经会计司技术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目前的《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规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计信息化工作现状及面临的挑战。总结“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分析“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二)总体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规划》提出了构建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的总体目标,以及建立健全会计数据标准体系、完善会计信息化制度规范、加快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加速会计数据资产流通使用、实现会计监管信息互通共享等子目标。  

(三)主要任务。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九项主要任务:建立健全会计数据标准、制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软件功能规范、推进单位会计数字化转型、推进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推进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加速会计数据资产流通使用、推动会计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加强会计信息安全和跨境会计信息监管、加强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等。  

(四)实施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推动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落地见效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的有关保障措施。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问题  

关于《规划》(征求意见稿),我们拟重点就以下问题征求意见建议:  

1.《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结构是否合理?  

2.《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是否符合实际?会计信息化工作还面临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3.《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5项子目标是否科学合理?需要修改或补充哪些目标?  

4.《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的主要任务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还需要补充或修改哪些任务措施?  

5.《规划》(征求意见稿)附录中提出的会计信息化发展指标是否科学合理?还需要增加哪些定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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